7月22日,我院举办《民法典》医疗侵权规则解读会, 会议邀请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、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、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律师进行远程授课,本次培训共有400多人参加。 孙东东教授逐条解读了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医疗内容的条文,对医疗机构的应对措施提出针对性的建议。重点强调了“医疗损害责任并非不再有举证责任倒置”,而是“谁起诉谁举证”与“举证责任倒置”在不同情形下各自适用。 陈志华律师结合案例,讲解了“委托的规定与患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要求”、“医疗服务合同的内涵与要求”以及“与医疗执业有关的其他合同的内涵与要求”等内容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为医疗机构提供了实用的应对措施。 新颁发的《民法典》中关于“医疗损害责任”条款的部分,既考虑到患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强化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力度。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及依法行医的意识,对医院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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