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筛查建议
妊娠期发现的宫颈癌前病变和宫颈癌,特别是高级别以上的情况,有时是很难抉择的。所以建议,所有备孕妇女常规进行宫颈癌筛查,尽可能避免面临两难选择。
对于孕前短时间没有进行有效规范的宫颈癌筛查的孕妇,建议孕期至少进行一次TCT检查, 非特别需要不建议同时进行HPV的取材。
2、HPV感染
对于孕前查体发现的HPV感染,在排除宫颈病变的前提下建议如下:
(1)低危型感染因有引起尖锐湿疣可能,且消退时间短建议转阴后妊娠;
(2)高危亚型的感染建议尽快妊娠,妊娠期分别在早孕期复查TCT和产后 6 周复查 HPV 及TCT排除病变。
(3)一般不建议孕期药物治疗,也可以选择不影响胎儿的药物辅助性治疗。
3、妊娠期宫颈细胞学 (TCT)异常结果的处理:
(1)意义不明的非典型鳞状细胞(ASCUS):无论HPV是否阳性,均建议保守观察,产后6周复查;
(2)鳞状上皮内低度病变(LSIL):首选阴道镜检查,必要时活检,也可推迟至产后6周复查;
(3)倾向于高度病变的非典型鳞状细胞(ASC-H)和鳞状上皮高度病变(HSIL):应及时行阴道镜检查和活检。
(4)孕期避免颈管内搔刮(ECC)。
4、妊娠期宫颈上皮内病变CIN的处理原则
癌前病变在妊娠期进展至浸润癌的可能性较小,且高级别病变有向低级别病变逆转的趋势,因此,妊娠期病理确诊的宫颈上皮内病变(CIN)处理原则为:暂不治疗,随诊观察,产后6周复查。
需要说明的是,对宫颈高级别的病变需要与孕妇充分沟通,在患者知情了解疾病转归和需要承担的风险前提下继续妊娠。
只有在怀疑浸润癌时,才建议诊断性锥切(LEEP或锥切)。